近日,东安区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学习会议,专题学习2019年9月1日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问责任条例》。并就如何将《问责条例》同正在开展的巡察“回头看”工作融汇贯通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。 巡察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,围绕巡察范围和内容和以往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析。学习结束后,巡察干部根据自己在巡察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和自身经历,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,更好地发挥巡察职能作用,特别是如何将“回头看”党组织整改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好,执行好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将《条例》作为巡察工作的一条主线,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。
会议要求,全体巡察干部要把《问责条例》学深学透。一是要常学常新。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和自学,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二是理论联系实际。坚持目标导向,问题导向,强化责任担当。在发现问题关键环节上和巡察成果运用、整改工作等方面体现将《问责条例》落实落准。三是打铁还需自身硬。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养,增强政治意识,履行好巡察工作的责任和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