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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安区突出“四个严”调整巡察“人才库” 助力巡察提质增效
发布日期:2020-10-22 来源: 查看人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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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,推动巡察工作更加规范化、专业化,东安区委巡察办本着“结构合理、动态管理、优选优用”的原则,2019年从纪检监察、组织、宣传、财政、审计、信访等33个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、工作经验丰富、政策法规精通的88名干部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,作为区委巡察机构的“阵营”,为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协助。

严把标准,确保“干得了”。制定印发了《关于推荐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》,根据巡察工作实际需要,明确了入库人员的六大标准,即:中共党员,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;工作经验丰富,政策法规精通,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、沟通协调等能力;坚持原则,敢于担当,依法办事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;遵守工作纪律,严守工作秘密;作风优良,务实高效;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同时,文件明确要求33个单位需推荐纪检监察、党组织建设、组织人事、意识形态以及有关政策方面的人才,确保推荐人员真正能为巡察工作答疑解惑、提供帮助。

严格程序,力促“选得准”。由单位或本人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推荐或自荐,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区委巡察办,由区委巡察办商区纪委监委、区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提出初审意见,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,对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11名干部及时调整出库,最终确定88名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。通过层层严把入库人选的政治关、能力关、作风关,确保将政治素质过硬、工作经验丰富、政策法规精通、有较强的业务知识能力、作风优良的好干部的人员选入到巡察工作库。

严明职责,明确“干什么”。根据巡察工作需要,明确要求入库人员有义务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,即结合被巡察对象的具体情况,在每轮巡察前,就巡察关注的重点问题,提出合理化建议;在每轮巡察过程中,为巡察组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;根据工作需要,参加巡察机构组织的巡察前集中培训,讲解有关业务知识;切实通过入库专业人员的协助,使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不断提升,助推巡察发现问题更加精准。

严抓管理,督促“干得实”。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补充调整。由巡察组对入库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咨询帮助情况、取得成效等进行逐一登记,并综合协助支持情况,详实记录到巡察鉴定中,存入个人档案。同时,明确“五个严禁”工作纪律,要求对涉及咨询的问题不议论、不传播、不宣扬,不跑风漏气,严守巡察工作保密纪律。通过严格的管理机制,督促其主动积极为区委开展政治巡察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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